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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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4〕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5年湖南省信息产业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 1、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包括:智能终端(含消费类及工业用)及配套,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应用电子,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LED(发光二极管)以及关键电子元器件和材料、电池及储能材料等重点产业。 2、产业配套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链建设,重点支持为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配套的建设项目。 3、产业转移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湘南、大湘西等区域承接产业转移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建设。 4、产业发展研究。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重点产业链专项调查;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报告;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研究。 政策咨询:易永彤 0731-88955383 (二)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1、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工业软件。制造过程管理和控制软件,产品研发和经营管理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节能环保、监测监查、污染控制管理软件与信息系统,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研发及应用。 2、面向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的信息技术平台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物流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三方支付、多媒体营销、地理或位置服务等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面向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和特色行业的平台服务应用示范。 3、面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行业应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面向电力、交通、旅游、金融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面向教育、医疗、社保、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监测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软件、信息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软件。 4、面向“三农”的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流通、农产品安全监管等应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 5、数字内容加工处理和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平台建设,面向政府、金融及通信等行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加工处理、运行及维护等信息服务外包,基于网络的数据中心、数据处理、数据挖掘等数据服务,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应用。 6、产业发展能力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能力建设(含CMMI认证、省及国家级软件技术中心建设、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服务标准(ITSS)评估及应用试点等,通过后凭有关证书申请奖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园建设,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展览展示和交流活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专项调研及培训,《信息化条例》信息服务执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政策咨询:王友志 0731-8895546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2、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与开发或应用条件;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机构; 4、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信息产业、信息化发展政策和规划; 2、拥有可靠的技术来源、投资来源和成熟的技术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3、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应用项目要有推广、示范、带动效应。 三、资助方式 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的方式。 四、申报程序和评审流程 (一)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业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项目(不含省财政直管县)由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4、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同时抄送当地上一级市经信委、财政局。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申报材料格式及申报方式,请进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项目的通知》。 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在《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在线填报并提交有关资料电子文档。 纸质申报请将制作好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程序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三)项目评审。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和形式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支持项目名单。 五、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的截止时间由各市州、省直管县经(工)信委、财政局另行通知确定。申报材料汇总到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人: 省财政厅:刘天学 联系电话:0731-85165299 省经信委:易永彤 联系电话:0731-88955383 王友志 联系电话:0731-88955461 特此公告。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