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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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我省石油化工产业升级、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炼化一体化中下游产业、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盐卤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石油化工重点产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衡阳松木经开区、常德经开区三类工业园等化工专业园区集聚,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尤其是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炼化一体化中下游产业、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盐卤化工等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建设用地,积极引导相关企业有序入园,形成产业的集聚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对退城进园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到2015年,全省石油化工重点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

  二、鼓励重点化工园区引入石油化工重点产业企业。鼓励重点化工园区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开展产业链招商,对重点化工园区引导落户产业链上的企业,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园区给予重点支持。

  三、支持长株潭化工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尽快研究出台长株潭化工产业合理布局、实现转型升级的有关措施意见,加快推进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转型升级企业需自主建设职工公寓或职工住宅小区的,优先纳入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规划建设。

  四、支持石油化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岳阳炼化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为我省石化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能源保障和基础原材料来源。对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炼化一体化及其中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以及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盐卤化工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不定期召开企业、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环境、配套设施建设、社会负担等问题。

  五、加大对石油化工重点产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产业带动力强的石油化工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在项目审批立项、土地使用、环评审批、国家及省级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符合条件的石油化工重点产业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

  六、鼓励建立本地配套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和央企的战略合作。支持湖南企业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中盐集团、昊华集团等央企的对接,争取纳入国家产业布局。组织在湘央企与湖南企业配套协作会议,支持在湘央企优先为湖南企业提供原料、优先采购湖南企业产品,对实行“双优先”的在湘央企,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其符合政策条件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企业信息化等方面的项目。

  七、加大对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整合现有省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石油化工重点产业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创新,以及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商务与科技信息平台建设等,重点支持建设石油化工产业相关产品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石油化工重点产业生产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当地政府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本地区石油化工重点产业的发展。

  八、实施积极的环保、资源政策。各级财政环保资金投入向化工企业环保项目倾斜。支持环保工作先进的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技术装备先进的盐化工、煤化工项目合理有效地利用我省盐卤、煤资源,严格资源消费性项目准入条件。

  九、继续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对属于用电大户的企业,纳入直供电试点。支持热电联产机组改扩建和并入电网。

  十、加大化肥储备力度。加强农药冬储资金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化肥淡储额度,适当扩大省内化肥淡储规模。

  十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融资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优先对石油化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炼化一体化及其中下游产业、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重大项目建设。以化工基地园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企业发展资金。

  十二、积极引导本省化工类高等院校和化工职业技术院校适应本地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和设置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等相关专业学科,加快培养适应石油化工重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各类学校和化工园区之间的多方位合作。鼓励化工院校加强与炼化一体化中下游产业及其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生产企业用工需求的衔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企业输送人才。

  十三、鼓励技术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开展新技术研究开发。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及时将创新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专利信息平台,加强专利的布局和预警。对企业在本地形成的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给予适当资助,对获得省内重大或重点的发明专利维持费给予适当资助。支持国家农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石化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完善。积极推进石油化工重点产业相关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努力培育知名品牌。

  十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石油化工重点产业相关企业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在项目研发、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五、加强行业引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国家和地方产业规划的衔接。遏制同质化、低水平竞争和重复性建设,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差异化发展。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省主要媒体要加大对石油化工的正面宣传力度,宣传石油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对我省装备制造、轻工食品、有色建材等多个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营造我省石油化学工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